拜过堂后宴席便开始了,按照礼制温雁该是入洞房去,只是他既为男子,便没了那规矩。
容烨知他同官员间不熟,便放他去找他邀来的友人。
温雁好友不多。
他出门少,结交机会便少,加之温书总是作乱,真正谈得上交心的便只有两人。
一个户部侍郎之子辛风,一个吏部尚书之子徐丁辰。
见到他来,二人起身相迎,辛风面色复杂,低叹一声:“那日诗会,是我的过错。”
温雁失笑:“这又与你何干,若真要说起来,我反倒要谢谢你才是。”
杏榜公布后,尚书令之孙广邀文人相聚,凡是参加会试的不论成绩都能有幸参加,辛风寻思着温雁趁此机会多认认人也好,便做主邀他一同来,哪想襄王凑热闹一起过来,还看上了温雁。
本生襄王要纳温雁为妾这事只是私下里的私事,他和徐丁辰是不知道的。奈何前不久温家抄斩,襄王醉酒后大着舌头骂温书:“那厮死得好!差点害本王见了阎罗,实乃蛇蝎之人!”
那时私下相聚,辛风和徐丁辰都在场,有旁人好奇多嘴一问,从他口中听到了温书撺掇,让他看上温雁,差一点就把温雁给娶回府了的事。他叫嚷着:“如今温雁被摄政王看上,还要娶为正妻,谁还敢碰?那温书就是想害本王!”
辛风当时惊得一口酒差点喷出去,这才知自己邀人参加诗会后给人带来了什么。他转念想起容烨进京不久,温雁头次出门就是受他邀请参加诗会,被人看上别也是在那诗会上,那他就真的是实打实的罪过了,愧疚到今日。
听着温雁的话,他心头也没松快多少,叹口气,他道:“你脾性还是太好,这事若是换了旁人,怕多少都要记我一账。”
温雁眨眼:“哪有那么严重,我的事你们也知道,其实也算阴差阳错得福了。”
“王爷很好。”他笑笑,“能嫁于他,我是一点委屈都没受得。”
“这便是天大的幸事了。”
辛风年岁比温雁大一岁,脸却是张娃娃脸,他庆幸道:“倘若……我都不敢想要如何向你赎罪。”
徐丁辰性子沉闷,他二人一个道歉一个原谅,年岁最大的他等他们话说完了,才举起酒杯,对温雁道:“新婚快乐。”
温雁喝不得酒,拿着蜜水代替,和他碰了杯:“谢谢。”
辛风愁绪被他们碰杯的响儿给碰断了,他拿起酒杯,叫了声:“不说那些了,如今你能脱离苦海便是天大的好事!祝你和王爷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他话说得声大,引得周边人都朝这里侧目。温雁跟他碰了个杯,没忍住笑:“心意我收下了,谢谢。”
“客气什么!”辛风大手一挥,末了又突然缩了缩脖子,凑近温雁小声道,“怕你出事,我给你的新婚礼准备了些小东西,王爷人高马大的,你这小身板怕是受不住,那个东西能减些痛苦。”
温雁一呆:……?
他耳根倏地红了,后退一步,低斥道:“辛风!”
“脸皮怎么还这么薄。”辛风摸摸鼻子,“我可是认真的,王爷身高怕是八尺都不止,你站直了都才到他肩头那,身高差这么多,那什么的时候肯定更受罪……这些日子我看了些那种书,花了重金找人买了那些东西来,听说管用的很。”
温雁脸也红了,但他没了解过,现在都只以为男子之间只是互帮互助,因此难掩羞赧道:“我再怎么体弱也没到那种地步,还需要别的东西帮着……”
他话说不下去,同好友讨论这个羞得不行,脸红透了,憋了半天嗫嚅道:“……帮着动手。”
辛风费了点劲儿才听懂他的话,这下换他呆了:“你、你不会以为男子间只能、只能、”他脸莫名也红了,这个话题到底有些羞耻,他轻咳一声,道:“那什么,我待会让人买些书给你,你回去看看做个准备。那个药——我给你买的那个东西,你一定一定得拿上!”
他不放心的一再叮嘱。
温雁不是很懂,看他这样莫名有些小慌,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出乎了他意料。
他忍着羞应下,心里记挂着这事,等到宴席过半后便同容烨说了声,先回了房。
辛风派人买的书到伍玖手里,由他拿着给他。
寝殿的卧房温雁只那次昏迷时来过,这次再来,便添了抹喜庆的红。
架子床上的床单被罩全部换成了红色,被子上还用金线绣着鸳鸯纹,床幔也换成了红的,紫檀木案上则摆着果盘和待会要喝的交杯酒。
温雁坐到雕花木椅上,接过伍玖拿着的书,深呼吸一口,先粗略的翻了翻。
纸业哗啦啦的翻过一遍,翻到一半,白皙修长的手指僵住,啪嗒一声,书蓦地合上了。
温雁神色呆滞,愣了好一会儿,脸“唰”得红透了。
他强作镇定的对伍玖道:“你和落禾去把辛风给我的新婚礼拿来。”
这事一个人做就行了,但他脸色奇怪,落禾和伍玖互看一眼,应下后退了出去。
房门关上,屋内只温雁一人。
他闭眼呼出口气,尽量自然的打开第一业,从头看到尾。
一扇大门在他眼前轰然大开。
原来男子间,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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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烨回来时,温雁已经收起了书,神色自然地放下空了的药碗。
容烨酒喝得多了,眼尾荡开一抹红,他走近温雁,挨着他坐下,手拉过他的手慢慢捏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温雁抬眼看他,脑内猝不及防蹦出看得那本书的画面,强压下去的羞赧再次弹出,他缩了下手,轻咳一声:“王爷。”
容烨蹙眉,不满地握紧他的手:“躲什么。”
温雁被他烫到般,偏了下头,他道:“没有躲。”
“您是醉了吗?”他努力清掉脑子里的画面,看向容烨,注意到他比往日倦怠许多的神色,轻声问。
“没有。”容烨笑了下,“本王酒量好,今日这点不至于醉。”
他一手握着温雁的手,一手拿着酒壶往合卺里倒酒。说着是酒,其实是蜜水。
倒好,他拿起一端,看向温雁:“喝了合卺酒,阿雁便是本王的人了。”
温雁看着葫芦里盛的水,顿了顿,跟着拿起来。
他抬眼和容烨相看着,废料散了,只剩着宁静。相握的手慢慢变成十指交握,他弯起杏眼,道:“喝了酒,王爷亦是我的人了。”
两双眼睛对视着,又同时闭上,仰头喝下盛着的蜜水。
“啪嗒”一声响。
卺被人撇下,交握的手一用力,温雁便进了容烨怀里,滚热的大手摁住雪白的后颈,他微仰着头,坐在容烨的腿上和人唇齿交缠。
容烨亲吻时总是那么凶,那么重。热烫的舌每每扫过上颚便激得他不住抖颤着身体,又要往深处去,还要卷着他的舌头吸。
他低声呜咽着,一个吻便红了眼,身子发软,全靠腰间的大手和按着后颈的手撑着才没倒进人怀里。
“好痒……”
舌头又开始发麻,温雁的齿关被扫荡个遍,每次容烨都能发现他自己从未注意过的敏感点,让他受不住地颤着身。
然而喉间溢出的哭腔不仅让人停不下动作,还让人更深更重的侵略着他,等到一吻过后,温雁脸靠着容烨的掌心,吐着一节被亲的红透了的舌,低低喘着气。
“阿雁。”带茧的指腹摩挲着他红了的眼尾,容烨盯着他的眼,轻轻念着,“我的阿雁。”
温雁察觉到了他的情动。
混乱的大脑又蹦出那本书里的东西,他攥紧容烨肩头的衣服,羞赧道:“东西,在床头。”
容烨意外,眸子却徒然暗下了。
他抱起他朝床边走,将他放到床上,一眼便看到端端正正放在枕头边上的膏盒。
“阿雁哪里来的这些东西?”
温雁倒在床上,发丝散在红被上,他的脸不知是被被子衬的还是羞的,漫起一层薄红,小声回:“辛风给的。”
“是新婚礼。”
人名不陌生,温雁的事能查到的容烨都已经一清二楚。他轻笑声:“阿雁的友人当真贴心,连这方面都考虑到了,倒显得本王不够妥帖了。”
温雁张张嘴,脸更红了:“没、没有。”
他小小声:“您分明也准备了很多……”
那本书被他放在了床边的柜子里,谁知一打开,里面那么多和辛风给他的瓶子一样的瓶瓶罐罐。
容烨准备的一点也不少。
藏着的东西被发现,容烨笑意更深,屈指勾起温雁的下颌,他俯下身,低声问他:“那阿雁今夜,可否给本王一个使用的机会?”
温雁心一颤。
容烨高大的身体笼罩着他,那张脸和他距离不过几厘,眼睛像是水潭,引着他往下沉。
他张张嘴,声音几不可闻:“……自是愿的。”
他拒绝不了容烨,哪怕看那本书知道前期要难过好些,他又一向受不得疼,可他还是愿的。
容烨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墨色重的眼彻底沉下,他偏头,拉进最后一点距离,再次吻了上去。
床头的脂膏派上了用场。
大红的婚服层层褪下,底下包裹着的躯体裸露出来,冷白的皮肤发着光般,被红被衬得更加娇嫩。
容烨呼吸徒然沉下,温雁闭着眼颤着身,紧张得浑身僵硬,手下意识想挡住自己,又被容烨摁住了手,动弹不得。
容烨的婚服一并褪下,两人坦诚相待着,他目光极具侵略性地看过温雁的身体,温雁却羞得连眼睛都不敢睁开。
(两个大男人就算光着膀子看看也没什么的审核大大!!真诚.jpg)
“王爷……”
他闭着眼都能感受到灼热到几乎要把他烫化的视线,温雁受不住地讨饶:“您快些好不好……这样,好奇怪。”
“睁眼。”
容烨压在他上方,不满他闭着眼般,带了几分命令的语气道。
温雁眼睫颤动,听话地睁了眼。他羞得不行,睁眼的那刻便要侧开头,却在看到容烨赤裸的上身后徒然一顿。
容烨习武,又上过战场打过仗,身材自是不用多说,胸肌腹肌样样不落,格外具有侵略性。可同样的,刀痕箭伤亦有不少。
只是都早已结痂脱落,如今留下的,只有一个个消不掉的疤痕。温雁脑子一空,手想抬起,却被握着动弹不得。
他头一次直观意识到,容烨是战场上拼杀出来的权利,不是动动手便有了如今的权势。
他的来时路有着数不尽的鲜血。
“阿雁怎么总这么羞。”
粗糙的指腹落在肩头,自上而下滑落,最终停留在腰窝处。容烨抵着摩挲着,视线落在那处,叹息般的话语,将温雁唤回神。
那里敏感,被摸得发痒,温雁打了个抖,不待说什么,容烨便拿开了手,解开了系起的床幔。
帷幔垂下,滚热的手覆上。温雁想问他疤痕的话音倏地变了调,流出两声细弱的喘息。
烛火“噼啪”一声。
大红的床帏遮住了后面掩藏的景色。耷拉在床边的婚服随着逐渐开始的震动滑落在地,发冠滚出老远,留下一路清脆的响儿,也没遮住床幔里低低地呜咽声。
鸳鸯交颈,被翻红浪。
(给大大手指跪一个,八个字带过了已经,真的没有什么的!!!)
过了不知多久,白皙修长的指尖抖颤着从床幔里伸出,紧紧抓住了垂下的红幔。掌心汗津津的水光蹭湿了一块,似乎想跑,可颤抖的太过剧烈,跑不了一分不说,很快便没了力气垂了下去,搭在床边一下下发着颤。
烛火亮了一晚,等到燃尽后自然熄灭,在床幔遮挡下隐隐约约动作的人影才停下动作,一节冷白泛粉的手臂伸在外面,浮着一层薄汗,连指尖都红透了。
温雁不知自己最后是太累了睡过去的,还是直接晕过去了。
意识消散间,他只想着,容烨真的好凶。
像是饿了很久的狼一样,逮到一块肉就叼到嘴边啃,又猛又凶,力气大还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