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辞病与季东篱的确是订了婚的,这点他们不曾作假。
二人相识是在花灯节。难得出门的贵小姐内着深红色立领对襟长衫,外搭金线刺绣的玉白短袄,行走间宽大的琵琶袖飘逸,纵脚步轻快,仍可见规整仪态后的雅正家风。
宵禁自大业民间商贩壮大,便已废除,距今已百年有余。摊贩的吆喝穿透食物的热气,更有串得极高的糖葫芦从人潮里冒尖,耳边尽是融洽的哄闹声。季东篱便行于其间,面上洋溢着放松的笑。
忽而一埋头推车的老翁使劲过猛,撞得车前行人猛一个趔趄,而车上叫卖的面食也翻得一趟糊涂。周围人正惊愣打量时,一深蓝色布衣作书生打扮的青年步出人群,与老翁一同搀起了行人,帮着赔礼道了歉,又去拾那地上磕碰的物什。
季东篱心下一松,也要上去帮忙,却被随行的嬷嬷扯住了:“小小姐!地上多脏,咱们不去。前头好些东西等着咱们看呢,啊。”
那老少二人拾了个七七八八,也近收尾。季东篱便咬了咬唇,点头顺着嬷嬷,往前处去了。
花灯节不仅是祈愿放花灯的日子,也是约定俗成里有情人相会的时候。许多对人儿自季东篱身侧挽手而过,她也不禁构想自己日后的夫婿,会是怎样的呢?花灯节也会陪自己一同出行、一同看烟火吗?
想着想着,竟在一个剑铺边驻足久了。那摊主是个面上带疤的中年男人,不必皱眉就已戾气十足,季东篱被看得心里发怵。想到自己在此碍人财运,心里内疚似的,驱使她伸手摸上了那柄剑——
“这把剑怎么卖?”
“这剑我要了。”
竟是与旁人将话撞到一起了。
季东篱惊诧转头,毫无防备地对上来人清正的目光。原是个面容俊朗的书生,那书生朝她抱歉一笑:“姑娘喜欢,那某便换一把。”
目光落到书生的衣袍上,季东篱犹疑道:“是你?方才帮人扶车那处?”
青年微微颔首,温声道:“巧遇。”恰此时,万众瞩目的烟花自青年身后炸开,“砰砰”几声,绚丽的光亮绽出,照清了青年面上每处弯折的轮廓,他被那声音惊得眼睫一颤,很快也跟着旁人现出融融笑意。
季东篱心中漏了一拍,仿佛是第一声烟花替了她一次心跳。
她作了十六年来最大胆的举动——买下了那把七尺剑,而后在青年温和又难免讶异的目光下,递给了他:“我本也不会用,不如赠给公子。”
青年朝她拱了拱手,目及少女通红的面颊时,心念一转道了句“多谢”。
却说此时那嬷嬷为她母亲购置东西,暂与她分开了,身边留的都是些亲近年幼的丫鬟,不免在青年走后与她笑闹成一团:“小姐,是表少爷好看还是那书生好看啊?”
“只是那书生像是个清贫的,连把剑都舍不得自己花钱。”
季东篱不自在地要去拧丫鬟的耳朵:“莫要打趣我!也莫要背后议人!方才那人帮商贩捡东西,就足以窥得他品性良善,爹爹说了,遇到这类人,要帮一把才是呀。”
末了又不放心地添一句:“只是方才的事......你们可不能告诉嬷嬷,不然我耳朵该遭殃了!”虽大夜城民风开放,但也有不少名门望族仍很重女子清誉,谈论婚嫁时尤其注重。季家便是这“名门望族”中的一个——这么说也不确切,实则在老太爷去世后,季家子孙都不大争气,家力也日渐衰微了。但这些老旧的规训,仍被一板一眼地传了下来。
在一众小丫鬟的欢闹中,季东篱顺着她们停在了猜谜的花灯前。在孩子里,她一向是个平庸温顺的,死记硬背的礼仪规训、日日扎手而得的刺绣成品,也都能被赞一句“不错”,但到了要灵活变通的灯谜前,她便有些无措了。
丫鬟们也是一样,只一二个机灵些的猜得了,提了几只简朴的花灯便草草收了场。
猜完灯谜,人都往祈愿池放花灯去了,烟花也放得稀稀疏疏了。却是猝不及防,季东篱手里被塞了一只六棱花灯——每面都细细雕着只动作各异、活灵活现的猫儿——原是方才的青年。那青年去而复返,为她猜得一只远胜过丫鬟手提的花灯,同她说话时温声细语地:“在下济世书院谢辞病,谢过小姐割爱赠剑,小小谢礼,愿小姐今日尽欢。”
她盯着花灯暖融融的光,只敢用余光看他,屈膝行了一礼:“多谢公子。我们有缘再见。”
那是季东篱见谢辞病的第一面。少女见到青年热心助人,又恰在一柄剑旁打了照面,那剑与花灯又如信物般,互换到二人手中。归家后她夜不能寐,甚至赤足到窗边——烟花早就放尽了,但她长久地注视那片黑漆漆的夜空,仍感到被一股巨大的满足感拥住了。于是她窃窃笑起来,哪怕她甚至没有告诉那人,她的名字。
谢公子,我叫季东篱呀,花灯很好看。
那是她收到的除去钗环书画外的第一件礼物。
故事讲到这里,季东篱脖子上的布料已经不渗血了,那金疮药将她的伤护理得很好。只是季东篱噤了声,仿佛不讲下去,一切就能停在这。
魏春羽忍不住问道:“你们的过往如何,同那歹人、同我又有什么干系?”
谢辞病瞥了一眼季东篱,鼻腔里哼笑一声:“我来讲吧,讲讲这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是如何朝三暮四、最后给我们招来大祸的。”
......
——谢辞病三十一年人生,一路走来,早就看清了各色面目下如出一辙的丑恶人心。他父母将他卖去当娈童,他受尽折磨,磕破脑袋装死逃了出去。后来是一个公子救了他,给他治伤,又送他去了济世书院。
那公子便是裴大公子,裴荣风。
公子说,他原本的名字不好,离家前的“阿芥”太轻了,草芥压不住他命里的苦难,府里的“狸奴”不像个人名,哪有把人当猫玩的。于是他壮着胆子央公子赐名,公子摸着他的头说:“这么小的孩子,吃了这么多苦。不如就叫‘辞病’吧——叫了这个名字,往后就不会生病了。”
他自己拾了个姓,往后就叫了“谢辞病”,到如今叫了二十三年。
谢辞病很认真地念书,带着日愈深重的对公子的感激。他怀念,甚至是喜欢和依恋公子放在他头上的手。他在每个噩梦重现的夜晚,想到公子温和的声音,就不怕了。
二十三年前,公子向他伸出一只手。那时他承诺,二十三年后,他仍要握紧腰间的剑,为公子做任何事。
哪怕公子要做的,是夫子说的伤天害理之事,又如何呢?如果没有公子,他早就狼狈地死在了无休无止的折磨里。
可是,谢辞病没想到,他也有违背公子命令的一天。
为了季东篱。
最初他见到季东篱,更没想到有那样一天。
——只是有一个向来娇气的贵小姐,肯同你坐在一处低矮的门槛边,捧着雕了二人模样的糖人,化了都不舍得吃。她央你转过脸来,那双水盈盈的眼睛里都是你,带着笑意温声细语地同你道:“我最喜欢谢郎了,怎么能舍得下口?你也......舍不得么?”你怎能不心动?
谢辞病也不是无心之人,在那一刻,他是真的觉得,眼前人是第二个待他好的人。
可后来二人私交被季家发现了,那季老爷客客气气地请他过去,只倒了一盏茶给他道:“你可知这茶是何处寻来?又花几两白银?”
谢辞病的目光垂在桌角,那季老爷叹了口气道:“我也并非存心折辱你,只是平日里府上的一盏漱口水,便抵得你一月生活所需。若是小女当真嫁与你,你难道要教她吃苦?还是靠着她的嫁妆坐山吃空?”
“我也不留你了,只是往后莫要再见小女了。”
谢辞病抿紧了唇,拱手告了辞。
他也知道季老爷说得不错,但他想在功成名就前,再见一面季东篱。他害怕她以为自己喜新厌旧地弃了她,他还记得自己许下的承诺——“只要你不愿嫁给别人,我就不会让任何人强迫于你。”
他要娶她的。谢辞病和季东篱说好了的,在过去的每一次对视里,心照不宣。
只是当他潜入朱府,误入了花园时,却听得那个熟悉的声音道:“表哥,你知我心意,我同那书生不过是萍水相逢,今日父亲见他也只是外人风言风语。阿篱是要嫁给表哥的呀。”
他如同被打了一闷棍,感到自己成了个头顶漏风的呆木头,好像一瞬间,那些炙热的情感就都顺着风漏出去了。
而借着夜幕的掩护,那季东篱还在情真意切地表心迹,声音之恳切,仿佛得不到她那表哥的相信,便要哭出来似的。
谢辞病忽然就笑了,他感到周围的一切都在嘲笑他自己。
耳边那男子似乎信了,说了些甜言蜜语安抚表妹,引得那少女害了羞,又是笑又是娇嗔。
原是已有良配了,又招猫逗狗似的作弄他玩,他恨那少女不忠,但又悲哀地发现,他仍渴望她爱慕羞怯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他就在寒风里一阵冷一阵热,回过神来时,那对男女已抱在了一处。
“狗、男、女!”
他咬牙切齿,其怨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