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傍晚,斯德洛格镇完全变了副模样,大多数镇民穿着奇装异服,在用鲜花装点矮墙,浸泡在兴奋而期盼的雀跃里。
明昕双手端着餐盒,走过长长的、沐浴着夕阳的草坪,路过被胖镇长叫走,虚心听讲的文森特;路过跪在地上的母亲,在给她的孩子剥巧克力;路过身穿工字背心的瑞奇,为烧烤架点燃炭火。
长桌铺着色彩艳丽的格子桌布,明昕打开餐盒,拿出文森特在厨房捣鼓了好久的两道菜品——面包片放烤蓝莓和青酱火腿,与红酱奶油舒芙蕾,颜色优美,搭配地狱。
“是你的杰作,还是文森特下厨的成果?”瑞奇遥遥问。
“文森特。”明昕答。
“噢,那不要放在桌子正中,请放到红桌布上,大家会自觉避开雷区。”
明昕笑,依言摆好餐盒。
“今天是什么特别的节日吗?怎么感觉全镇的人都出动了。”
“斯德洛格节,如果你一定需要个名字。这镇子太小,没什么娱乐,于是我们的镇长组织了这个,每月一次。”
这场旅途中明昕曾赶上过一些狂欢节,也有许多热情的异乡人向她发出邀请,可她那时正忙着在多巴胺中寻找自我,她溺于深海,没有心思欣赏陆地的风景。
是文森特接住了她,才让她在签证到期的最后几日弥补了遗憾。
明昕远远看着文森特——那人被胖镇长叫走为斯德洛格节拉开场曲,正说着话,文森特架起琴,给胖镇长演奏数个小节,胖镇长立刻比出双手拇指,显然对文森特的领悟力十分满意。
“你们只是分开了数分钟而已,你的眼睛却始终看着他,这伤透了我的心,”瑞奇拍拍身边的椅子向她示意。
明昕落座:“文森特被安排拉琴助兴,你呢?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噢,我的任务是补充食品,”瑞奇掐了烟,给明昕倒了杯红酒,漫不经心道,“镇长规定,参加斯德洛格节要自带食物给大家分享,但不是所有人都擅长料理,就像文森特,经常把奇思妙想带进节日,这种时候就只能由我出场,至少让大家填饱肚子。香煎鹅肝?”
今天还没吃过白人饭之外的食物,明昕的确饿了,便点点头。
又想着要给自家便宜未婚夫挽回一点面子:“我之前吃过文森特做的三明治,味道还可以。”
夹着黄油的瑞奇哈哈笑:“就像我说的,奇思妙想,艺术家的通病。如果他没有那么多奇思妙想,也许他会是我店里最好的调酒师——噢,说到这个,你是不是还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成为文森特的老板。”
明昕摇头。
“嗯——让我想想。大概要从他在我这里吃白食开始讲起。文森特并不缺钱——他那把琴是瓜奈里,如果你不了解行情我可以告诉你,有价无市——却偏要在我这里刷盘子抵债。空了非要我教他调酒,才学了一半,他的已经债付完了,于是他又吃了一次霸王餐,非要把调酒的手艺学完。”
这倒是个……呃,挺文森特的行为,明昕想象了一下当时的场景,年轻的文森特背着琴盒,眼神无辜又清澈。
“我明白了,”明昕说,“所以你亏了两次,又被吃了霸王餐,又被学走了手艺。”
瑞奇点头,漫不经心地把鹅肝翻了个面,耐心地等她说下句。
明昕:“?”
瑞奇说:“我以为你会继续追问。”
明昕理所当然道:“主动追问no,主动倾诉yes,这不是你亲口定下的规则?”
湛蓝色的深邃双眼凝视过来,明昕毫不示弱地回望,最后是瑞奇率先败下阵来,比了个你赢了的手势。
能让瑞奇吃瘪的感觉很有趣,明昕弯了弯眼睛,身体前倾,不经意地瞥了眼巷子角落。
“说到追问,我倒真有个问题,”明昕向瑞奇示意巷口戴着墨镜巡逻的黑衣人,“他们是什么人。”
瑞奇挑眉:“well,不相干人士。至少和今天的节日不相干。”
明昕偏了偏头。
“如果你觉得黑西装过于严肃,让他们换成治安官的衣服也不是不行,”瑞奇眉眼含笑,打了个响指,“连他们都能注意到,看来你恢复得不错,至少比刚来镇上的模样好多了。”
明昕问:“我刚来镇上是什么模样?”
瑞奇转了转食指,比了个飞天的手势:“躯体在这里,精神却已经飞远了,果然只有爱情的滋养,才能把你从地狱带回天堂。”
明昕笑:“你非要这么说话吗,小莎士比亚。”
瑞奇也笑:“那是我们对你们亚洲人的专属昵称。”
没等她回答,瑞奇的目光在她指根落了落:“他送了你戒指,让我想想,我也该送你个什么东西才算公平……”
话音未落,锋利的小提琴曲唰然响起,明昕本想回瑞奇一句什么,却在看到文森特拉琴的瞬间完全忘记了。
——头戴艳丽面具的胖镇长动作夸张,被周遭众人簇拥着点燃篝火,这应该是某种象征节日开始的仪式,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胖镇长的火把之上,只有明昕这个外乡人,定定望着小提琴家后脑的一小丛不太听话的黑发。
小提琴家忽而警觉转头,很是防备的一个表情,却在四目相对的瞬间柔软下来,眼神钩子似的黏在她身上。
高脚杯盛着琥珀色的液体,断绝了彼此相接的视线。
“我的私藏,尝尝看?”
是瑞奇,若无其事地放下酒杯,拿起盘子装鹅肝。
欢呼声伴随着火焰腾飞的声音同时响起,那是斯德洛格节开始的信号,明昕盯着高脚杯看了会儿,终于拈起纤细的杯柱,唇纹贴上冰冷的杯沿,还没来得及喝,就被一只手抢走了。
那人就着她碰过的地方一口闷了酒,又咂咂嘴。
“山崎25?味道不错,”文森特把杯子放到一边,又给她拿了个新杯,说,“你们继续,不用管我。”
说着从瑞奇那边重新摸出酒瓶,给她新倒了半杯,这才拎着小提琴施施然走开。
明昕哭笑不得,而瑞奇则像根本没看到文森特般将鹅肝放到明昕面前,先藏好酒瓶,又漫不经心地点了颗烟。
鹅肝肥厚,香而不腻,味道恰到好处。
虽然还是白人饭,但好歹是热乎的东西,明昕接连吃了几口,感觉胃舒服多了,这才喝了口那‘山崎25’,果然味道不坏。
斯德洛格节与其说是节日,倒不如说是大型一点的趴体,跳舞的绕着篝火跳舞,不跳舞的拈着酒杯闲聊。
还没吃完,明昕先把椅子往瑞奇身边挪了挪——附近的镇民显然对她这位异乡人饶有兴趣,而文森特又被征去当气氛组,明昕不太想应付陌生人,便假装自己正与瑞奇聊得火热。
瑞奇在她坐过来的时候就掐了烟,摸出上次有过一面之缘的金丝楠木盒,推开盒盖。
“相信我,这双筷子配得上淑女。”
明昕呛了下,心说是我的问题,我配不上这双不知道是从圆明园还是古墓里抠出来的象牙筷子。
“还是不了,”明昕婉拒,“我只想填饱肚子,并不想因为它而坐牢。”
瑞奇显然没明白筷子和坐牢之间的逻辑:“你怕掰断?放心用,用断了我下次去你家掰你的筷子。”
太难解释,明昕摆了下手,小心翼翼把盒盖推回去,很生硬地转移话题,夸瑞奇的鹅肝好吃。
“和你想要的kfc比呢?”瑞奇也不追问,很配合地换了个话题,“如果世界毁灭,只有一种食物能留下来,你希望留下来的是我的鹅肝,还是kfc?”
明昕微笑:“我选B。”
瑞奇立刻捂住胸口:“好痛。那如果是我的鹅肝与你的缪斯的奇思妙想只能二选一呢?”
瑞奇有瑞奇的缪斯,明昕有明昕的缪斯。
她的缪斯此时正与其他人一起绕着篝火潇洒转圈,走弓利落,曲子飞扬跋扈,完全融入人群的模样。
可她却也见过他的另一面,在作曲的时候——全然冷厉的眼色,沉浸在音乐的国度里无法自拔,与世隔绝。
又在回归人间后露出极其懊恼的神色,重新戴起面具。
明昕不明白文森特为什么会想把这样的自己隐藏起来,但她尊重他的选择。
不去干预,不去打扰,这才是能永远烙进灵魂的距离。
文森特是明昕的缪斯,可这万事万物总有遗憾,她不是文森特的缪斯,她只能得到他七日。
“我是很喜欢他,”明昕低头看了看手指上的订婚戒指,在音符的间隙中轻声开口,“可他不喜欢我。”
“你确定吗?”
瑞奇皱眉,盯着明昕看了会儿,发现她居然是认真的。
“噢我不这么认为,”瑞奇的牛津腔更重了些,语速飞快,“我认为是反过来,他喜欢你,你却不喜欢他。”
“怎么会,”明昕失笑,“如果我不喜欢他,我怎么会——”搬去跟他住。
及时刹车。明昕没有说出口。
瑞奇也没有追问她的后半句,只沉默半晌。
然后很轻地叹息了声。
“他喜欢你,却也恐惧你,昕。”
孤独是流浪琴师的宿命,他先是孤独,然后才选择了流浪琴师的职业,而你的出现,让他的琴声完全变了样子,里面的孤独没有了。
你让一个孤独的人尝过了被接纳的滋味,昕,他怎么可能不恐惧你。
瑞奇眼神闪烁,在这逐渐没入黑夜的节日里倒映着远方的篝火。
他在学习中文的过程中见到过一句很漂亮的话,叫做‘不要介入别人的因果’。
他无师自通,不需要谷歌翻译就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从此奉为金句,甚至倒着纹在了小腹上,这样他每次与人上床的时候都能看到,适合调情,也适合警醒自我。
他本来也想把这句话展示给明昕,结果却被文森特捷足先登。
——与文森特相识数月,二人没少打配合,每次当他看上猎物,便由文森特当坏条子负责骚扰,而他便能以好条子的身份解救,无往不利的英雄救美戏码。
这次也是一样,明明是他先看上这位漂亮的亚洲女孩,可文森特却却没有配合,而是比了个手势。
意思是‘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