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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Chapter 44 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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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是骑摩托车回纽约的,安顿好之后也没把这辆当初是为了监视威斯克才买的车给卖掉。

事实上,纽约的糟糕交通还挺适合骑摩托出行的。里昂在返回校园之前还在父亲那里住了几天。也不知道祖父有没有对父亲说过些什么,反正父亲对于里昂脸上的淤伤,还有扭伤的脚踝,丝毫没表现出任何大惊小怪。

倒不是说他爸真的会对任何事情大惊小怪。

自从母亲离开这个家之后,里昂基本就处于野生放养状态,他爸爸自从发现小儿子一个人也不会饿死之后,就一心扑到了工作上,每天很晚才回家,几乎所有周末都是在警局度过的。

里昂离开浣熊市回到家的那天,他父亲倒是没去加班,而是罕见地坐在沙发上看棒球赛转播,手里还拿着冰镇啤酒。

“信箱里你的信都放到你房间了。”是父亲对他进门之后说的第一句话。

打六岁起,无论是学校寄来的通知单,还是里昂偶尔会收到的同学寄来的明信片之类的玩意儿,父亲从信箱里拿出来之后都会直接从里昂的房门下塞进他的卧室里去,对儿子收到什么信件,他爸既不过问、也不好奇。

里昂直到上了大学,才慢慢意识到这其实并不是十分正常的父子关系。

“晚饭有吗?”里昂一边问一边把行李包扔进卧室,捡起来为数不多的信封看了看,没什么重要的东西,就又扔回了地板上。

父亲叹了口气,说:“你饿了的话就点个披萨吧。我不吃带菠萝的。”

“我知道你不吃带菠萝的。”里昂走到电话机旁边,开始拨号,“你好,嗯,两个大份披萨,加西蓝花。一份薯条。”

订完披萨,里昂也在沙发上坐下,扫了眼一成不变的客厅,在心里叹了口气。电视上的棒球赛没什么意思,不过他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地看了一会儿,饿着肚子打发时间。倒是父亲,红袜队的比赛看着看着就开始打呼噜了。

里昂默默把啤酒罐从他爸手里拿走,自己几口把剩下的都喝完了。

八月的纽约简直热得像是地狱,哪怕到了晚上也没什么改善。制冷机轰隆作响,电视机里的球迷都吵不过它。里昂心不在焉地想着该找人来修一修,又想起来,爷爷在他回浣熊市过暑假的时候还找人特地安装了空调和电脑。

当然,那个人就是乐乐,打两份零工攒钱上大学,精通电器维修又会照顾小宝宝,还跟条子合不来的乐乐。

等危机解除,当这一切尘埃落定,里昂心想,他也许会带乐乐来纽约小住一段时间。不是夏天,那是肯定的,纽约可不是度过夏天的好地方。

冬天,或者春天。

也不知道乐乐对于他父亲这种平淡、沉默的行事作风会有什么反应。里昂一边从冰箱里又拿了一罐啤酒,一边在脑海里思考着到时候乐乐会说些什么,父亲又会说些什么。

他爸会说什么倒是挺好预测的,毕竟里昂以前请同学来家里玩又碰上父亲在家的时候,他爸每次说的话都差不多,而且从不超过三句话。

只希望乐乐不要误以为这是某种敌意吧。毕竟他父亲对谁都这样,也就只有面对工作才能表现出热情。

披萨送到之后,里昂叫醒了父亲。父子俩沉默地并肩坐在沙发上解决了晚餐。棒球赛播完之后又转到了某部电影,看起来像是插播片段。里昂扫了眼片名,发现正好是乐乐提起过的那部电影,主人公也叫里昂,身边还有个叫玛蒂尔达的年轻女孩儿。

“里昂,我觉得我爱上你了。”玛蒂尔达说。

里昂的心猛地一跳。就在他觉得自己是在犯傻的时候,电影中的里昂问玛蒂尔达为什么这么说,而年轻女孩儿回答道:“我感觉到了,在我胃里。以前这里总打着结,现在没有了。现在很温暖。”

刚才电影里的里昂是被牛奶呛到了,现在,里昂比那倒霉鬼强上那么一点儿,是被啤酒呛到的。

至少这是成年人的饮料。

他父亲大概发现了在那之后里昂的心不在焉,但一如既往的不多话、不询问,饭后默默收拾了披萨盒和空易拉罐,顺手关掉了电视。

“哦。”父亲慢半拍地意识到儿子也在,“如果你还想看就再打开好了。没关系的,我交够了电费,不会因为多看会儿电视就停电。”

“不看了,也没什么好看的。”里昂站起来,“要是没事的话,我出去转转。”现在睡觉有点太早了,里昂也不想睡,躺在床上恐怕又要想些有的没的,太颓废了。

“天黑了,小心街角那些毒贩。”父亲一边嘱咐,一边也打算出门,十有八九是去警局,“你爷爷说你这些天都带着枪。”这话不像是在提问,于是里昂也没说什么。

父子俩住的街区很吵闹,因为几条街外有个生意不错的酒吧,车来车往的喇叭响个没完。里昂在夜色中沿着人行道走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那个酒吧门前,鼻子里闻到的是酒、香烟还有皮革混合到一起的味道。

点唱机的音乐声隔着门仍能听得清楚,一听就是摇滚乐队,震得人耳朵嗡嗡直响,也就只有喝醉的酒鬼能在这种地方一呆好几个小时。

说实话,里昂很久没来过这种地方了,跟乐乐在一起之后他更不可能带她泡吧。虽然里昂不觉得这地方有多坏——酒吧就是酒吧,跟脱衣舞俱乐部还是有区别的。

但他大概已经过了带女朋友去酒吧喝啤酒、看比赛的年龄,至少是在心理上。

最后,里昂还是没进酒吧消磨时间,他去了附近一家怀旧影院,在散发着爆米花气味的影厅里看了两场电影。一部是《夺宝奇兵》,另一部是《原野奇侠》,都不算是情情爱爱的类型。里昂觉得自己多少松了口气。

几天之后,里昂就返回校园,开始提前追赶课程进度了。

乐乐,在一个遥远城市的陌生大学校园里安身之后,倒是没急着立刻开始上课。毕竟还没开学呢。不过她在开学前就见到了自己的舍友——虽然校园里不是没有单人宿舍,但一年级的学生直接住单间还是太惹眼了。瑞贝卡只负责乐乐的身体健康问题,另外还有个叫摩根什么什么的,是乐乐正在接受的“特殊人证保护计划”的负责人,对方曾给乐乐发过几封邮件,叮嘱入学的各项事宜,告诫她低调行事之类的。

所以,乐乐最后和新闻系一个四年级的学姐合住了,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性格非常相投。

乐乐知道校园里有暗中保护自己的特工,不过她并不认为自己的舍友也是政府的眼线——梅葛·克莉梅森可不是那种政府收买得起的人。

梅葛有一头红色短发,比乐乐高一些,但也算不上身材高挑。这个瘦削的年轻女孩儿比乐乐大三岁,精力旺盛,胆子非常大,据说还在学校参与建立了灵异社团,专门调查各种神神鬼鬼的意外事件。她还告诉乐乐,自己已经打定主意要当自由记者,愿望是周游各地、探索世界奥秘。

“你呢?”梅葛回学校的第一晚,乐乐和她在宿舍的小阳台上对坐喝酒来着。喝的是啤酒,所以乐乐也没有拒绝,毕竟瑞贝卡给她的指示是正常生活,而且她的手环也会一直监控乐乐的生理状态。

“没想好。”乐乐还在品味啤酒的味道,她心不在焉地想着里昂,想着里昂说工作后想办法来她这边。

她自己的工作的话,乐乐觉得可以到时候跟里昂商量。而且她直觉猜测,里昂将来肯定会在生化反恐领域工作。

“到时候再说吧。”乐乐最后说道,美滋滋的喝了一口啤酒。

梅葛也耸了耸肩,轻松地回应:“反正还早。”

“不过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很了不起啊。”乐乐真心实意地说,“我之前总是打零工,对工作没有半点好感。但一个人要是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连辛苦工作都没法消磨热情的话,也算是人生无憾了。”

“没错,重要的是能享受劳动成果。”梅葛点点头,“我最讨厌那种对自己、对他人没有任何意义的工作。干我们这一行的,难免有些会背上骂名,但要是缺乏职业道德、贪得无厌,那名声才是真的毁了。”

梅葛还告诉乐乐,她已经在德州的一家国家地理杂志社实习了三个月,毕业后大概也会去那家公司上班。

“如果不是还得完成毕业论文,我这次本来是可以跟队去非洲的。”梅葛听起来有些惆怅,“不过机会有的是,听前辈说还能去喜马拉雅山、亚马逊丛林这样的地方。太好了,我一直想知道大脚雪怪、尼斯湖水怪之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梅葛说着说着眼睛又亮起来。

乐乐哆嗦了一下,“怪物啊,会很危险吧。”

“我不怕危险。”梅葛坚定地说。

乐乐对于怪物可没这么大的好奇心,她自己就差点变成怪物,那真是一点儿也不好玩。而且跟梅葛不一样,乐乐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怪物,不需要求证也能肯定。

只是她所知道的怪物都不是自然产物,而是人造产品。就像里昂遇到过的暴君。

但乐乐偶尔仍会觉得,自己和梅葛这么合拍,主要也是因为乐乐也曾追逐过危险。不管她所经历的那些是被迫还是意外,乐乐都不得不承认,那是她十八年人生中体验过的最刺激的事情。不算美妙,但她清楚记得在“母巢”是里昂触碰自己时的温度,后来他们相拥时的感觉。

她并不想像梅葛那样“见识自然奇迹”、“探索未知奥秘”,但乐乐知道自己还会再次体验到肾上腺素激增的滋味的,不管是麻烦找上门,还是她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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