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孟良的自述
从他认识赵澜开始就知道对方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人,特别是对方那双眼睛,盯上一个人就特别专注,他就
被对方的眼神吸引的。
高中时期的孟良是一个实打实的富家子弟,当然现在也是,他要什么有什么,家里人也很惯着他,那时候的他觉得世界特别没有意思,他不懂那些努力学习的人为什么努力,也不懂那些喜欢打游戏的是什么心态——他找不到活着的意义。
后面索性就休学,到处胡吃海喝,直到去到一个小城镇的酒吧遇到了赵澜。
那时候的赵澜15岁,推着一车啤酒推销,那条酒吧街上没有一个人搭理他,孟良是他的第一个顾客。
说实话他当时根本没听赵澜说了什么,只记得当时他的目光在赵澜嘴巴和眼睛之间来回徘徊。
他觉得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在对方那双坚定的目光里一口气全买了,当时的他还为买了没见过的酒而沾沾自喜。
直到后面他才知道他被赵澜骗了。那就是本地的特色小饮料,怪不得当地人不买账,因为保存时间短,无法销往外地,骗骗外地人绰绰有余。
赵澜有自己的一套推销策略。
外地人就推销小饮料,以原价三倍的价格卖给人家;本地人就推销本地人爱喝的,比市场价低两块,总有人会因为那两块钱买单的,薄利多销。后来他问过赵澜,赵澜毫无心理负担地说;“外地人骗一次以后也不一定遇得到,他可以骗的毫无心理负担”。
确实如赵澜所说,自那次孟良这个外地人再没遇到过赵澜,后来他为了偶遇赵澜喝遍了一条街的酒但一无所获,后来动用家里的力量,包了那片区的酒吧,才逮到人,然后下药迷晕,打算干什么呢?他那时候没想过。
因为第一次下药没有经验被赵澜跑掉了,之后顺藤摸瓜找到了赵澜就读的学校,进校借读伺机接近。赵澜似乎非常讨厌他,对方不记得他买过他的酒,只记得他给他下药,每次没讲两句话就对他大打出手,他打不过赵澜又想接近人家就培养了一批小跟班,那是他第一次觉得有钱是件幸运的事,那些小跟班因为钱无条件支持自己的决定。
随着他骚扰赵澜的次数增多,那些小跟班误以为是他看不惯赵澜想欺负人家,之后即使不用他带领,他们也会去找赵澜的麻烦。
但他摸着良心说,他每次带小跟班去骚扰赵澜只是单纯想让他们挡挡赵澜的物理攻击,因为他真的打不过。
情况愈演愈糟糕,赵澜受伤了。
好在赵澜也有了一群小跟班,不用怕他的小跟班了。他不明白赵澜没有钱怎么收买人心的,见赵澜的机会又少了,没办法只能借酒浇愁。
每次被赵澜打后,他都要去喝点他们当地的小饮料,可是小饮料的酒精度数不高,他也再喝不出第一次那种沾沾自喜的快乐感,他开始迷茫不知所措,开始接触高浓度的酒。每次喝醉都要去遇到赵澜的那条街上骂那些人不识货。
就他识货,买了赵澜的酒——要不是他父亲配了一个保镖跟着他,他早就被酒吧街的人从街尾揍到街头了。
他这种有钱的公子哥,不去上课老师也不好说什么。反正有许多的“孟良”会给他打掩护。那些“孟良”借着他的名义在学校欺负其他人,不止赵澜——这就是赵澜拥有小跟班的原因。等到他因为胃出血住院,清醒了一段时间决定回学校见见赵澜的时候,无意间他听到了一段对话。
“妈的,太酷了!”赵澜看着自己的花衬衫的墨水,忍不住夸赞。
每次上书法课都要遭一次罪,但眼前这人似乎已经对这种行为习以为常,甚至还有点乐在其中。谁能想到他身上的衬衫原来是花花绿绿的风格,现在就是水墨山水画中冒点红。
魏繁抓起衣摆擦掉手上的墨汁,“你有受虐倾向?”
赵澜不以为意,“你知道吗,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小跟班他长得特别秀气而且时不时就生病,班里人经常以欺负他为乐,后来我经常带东西给他吃,想着给他养胖点就不会有人敢欺负他了,不过他这人也聪明知道跟着我不容易被欺负就一直跟着我,当时我开玩笑说他是我的跟屁虫,他一本正经的说要跟我一辈子……后来不知道我家突然欠了很多钱,没办法只能转学了,我被欺负的时候常常想到那个小身板他是不是也在被欺负,毕竟他可不是我,被欺负了会还手。”
赵澜一脸得意地说;“你不觉得感同身受很酷吗?下次遇到那个跟屁虫的时候我就和他有共同话题了,不然他老是跟在我后面不讲话不利于身心健康。”
“先管好你自己吧!”魏繁搓着手上的墨汁无奈地走了,心里想着下次不帮对方挡墨汁了,根本洗不掉。
魏繁在学校初中部校队很有名,但孟良还是不认识他,他只关注赵澜,他不在意其他人,那时的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被魏繁爆锤,不然他一定让保镖先揍死这个人。
而也是这次对话,让原本具有排他性的孟良开始关注其他人。
他看着赵澜一到大课间就去找魏繁打篮球,不会打篮球的他开始装模作样地拍篮球,可每次赵澜瞅都不瞅一眼,甚至后面宁愿去市中心的体育馆打球,只有上体育课的时候才会去学校篮球场。他不懂为什么他又想喝酒了。
直到保镖问道:“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家伙?”那时候的他喝的烂醉,他怎么知道什么是喜欢,可保镖从小就待在自己身边,父亲总说有不懂地就问他,他脑海里莫名想起赵澜那天说的话,于是开口问道:“我现在的行为是不是叫做欺负,或者说是不是叫校园欺凌?”那时候他迷迷糊糊听到保镖说:“不是,你这是在追求他,不是欺负。”
后来的他再次想起这句话,只觉得无比可笑,从最初开始他就扭曲了爱的含义。
后面他不再喜欢去学校,任由学校里的“孟良”代替他行事。虽然保镖告诉他他的行为不是欺负,可是他内心不认同这种说法,脑子一混乱他就想喝酒,他混迹在酒吧里喝的天昏地暗,甚至害怕见到赵澜。
直到赵澜高二,他再次远远看到赵澜,肆意穿梭在篮球场,笑的很阳光,校服被风吹得肆意敞开,他大口呼吸着、蹦跑着,那是名为“活着”的绿芽在他脑海里升起,他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很有意思。
他整理好一切背上行囊想再次闯进赵澜的世界,却不想那种生机盎然的样子立马转变,变成一个漏出利牙面对敌人的野兽。
好在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孟良”不再可以威胁赵澜,他应该开心的,可看到那双坚定的眼睛开始看向别人的时候,名为嫉妒的火苗开始燃烧。
他看到赵澜对一个人笑脸相迎,那人却爱答不理,直到名为“喜欢”的风波在学校上演,已经为时已晚。
两个男生也可以谈喜欢?他宕机的大脑又开始运作。
答案是可以。
他毫不犹豫抓住赵澜向他告白,但对方不领情被保镖揍了甚至还被灌了酒。
孟良想制止保镖,但他想到他有想不通的事也会喝酒,酒喝多了也就想通了,所以他默认并加入进去,直到那个叫魏繁进来揍得他半死不活,拽着赵澜走的那天,他脑海里衍生了一个想法——他要打断赵澜的双腿双脚,只留那双眼睛看着他,嘴角要扳成他喜欢的弧度。
这个世界没意思,有意思的是有赵澜的方圆百里。
好不容易养伤回来,看到赵澜喜欢的人还对赵澜还是爱搭不理还打了赵澜,孟良带着人去到那人的楼层,一群人围上去就是揍。
他只觉得那个名叫刘晓瑞的人不识货,正如三年前那条酒吧街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