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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app > 大佬退休后他捡到了绿茶攻 > 第51章 背景

第51章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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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闻浔因大人所言我已经探清了。”

一栋很精巧的楼阁里,男人拿着几颗豆子喂给笼里的白鸟。

他高眉深目,眼窝深邃,却有一种很奇妙的少年气,锋利尖锐,男人的成熟和少年的清新杂糅在一起,显得矛盾复杂。

正是除夕夜和皇帝萧显密谈的男人。

那夜听到闻浔因说有了玉印的消息,他就觉不对,不管是真是假,他那里一定有那人的消息。

万事就怕阴差阳错。

所以他派人去查闻浔因,如今这个老皇帝所创的情报网完全掌在他手中,查几个人绰绰有余。

“说说吧。”他的声音和陈从玉的声线一点也不相似,可是极易让人产生联想,他们的沙哑如出一辙,如同曾经被什么东西毒坏了嗓子。

“他出京没多久,就在青州和楼承德楼大人分开,具体为了什么不清楚,只知他过了定县后和一接袍使同行,一路经重山、临川、花汀,现已到达幽州阳峡,临川时又结识探花沈赋,闻浔因与那接袍使举止亲密,关系非同寻常。”

“接袍使?”那男人疑惑,他轻念“亲密”二字,反复咀嚼,似是遇到什么难以理解的事,“闻浔因一心找他,怎么会突然如此,总不能是……真让他找到了吧。”

一想到这种可能,男人几乎无法呼吸:“怎么可能,一年多了,他一直行踪诡秘,怎么就恰好被闻浔因找到,怎么就和他举止亲密了?”

他难以理解,甚至满脸困惑,神情恍惚,站不住脚,跌在凳子上,手里的豆子都一倾而下。

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复又弹起,最后弹的越来越小,逐渐滚远。

“大人莫急,未必是那位大人。”

男人的心思谁不知道,执念了那位大人十几年,怎么可能轻易放手。

“你知道什么?”他冷斥,“闻浔因不可能接受除他之外的其他人的,一定是他,一定是他,你去查!你去查!。”

他太了解了,没有人会不爱他,没有人会在爱上那个人后再移心旁人。

他心里明白恐怕闻浔因就是找到了人,让他抢了先。

“我和他是自小长大啊,怎么说都该是我,他该选我啊……”他不甘心啊。

那时他们同被选拔,和其他人一起关在总部受训。

他是十九,那人是十七。

其实十九知道十七不是原来的十七,那时副统领之一“鸿羽”带他们这一批去山上训练,却被他无意中发现,十七在武打过程中被鸿羽失手打死。

他们都是很宝贵的资源,一次次厮杀出来,先帝萧统更有意愿要从他们这一代中选出下一任统领。

而鸿羽当时已经犯了大错,所以堂堂副统领被罚去训练新人,兴许是心里不忿,单独过招时,不慎杀死了他。

他需要掩盖这件事。

他不知道鸿羽后来又从哪里弄来了一个少年顶替了十七,下山时,他看见了那个“十七”。

那个少年已经被折磨得意识模糊,因此根本不能为自己辩解。

他们几乎终其一生,都不会在同僚面前露出真容。因此无人发现这个“十七”不是真正的十七。

真是鸿羽好命,这个“十七”天赋奇高,堪称武学奇才,极其卓越,就让他完美掩盖了十七的死。

鸿羽回去后就向统领“秋水”回禀十七性野需磨,将人关了起来。他们磨人很有一套,不打不骂,只是每天给极少量的食物和水,把人关在没有声音没有光亮的屋子里。

无论在张扬无畏的人进去,没多久就会屈服。

可是十七是他见过最坚韧不屈的人。

最开始只关了七天,鸿羽将人放出,害怕关废了他。

可他不到一个时辰就缓过来劲儿,明明眼睛还看不见,却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咒骂,说自己有家也有家人,要回去。

这话是十九照顾十七时听到的。

后来鸿羽又关了半个月,他花了十天就又开始说话反抗。

再后来就是三个月,这次他花了同样的时间适应。

在后来关的时间更长,他用的时间也越来越长,脑袋越来越迟钝,后来话不会说了,眼睛看不到了。

他们终于得到一个乖顺的徒儿。他的天赋极高,无论是怎样的武器,怎样的招式,他总能很快学会,即使那时他几乎半疯半傻了。

十七用了最短的时间超越了他们所有人。

也超过他。

现在想想,其实秋水未必不知他不是十七,可是这样天生的杀手谁肯放过。

只是野兽终归是野兽,伴随大雍皇室几百年的“夜敕”都毁于一人之手。

尤其是壹部几乎全员叛逃,能做到恐怕只有他。

回忆收拢,过往种种信任甜蜜与谎言欺骗相交织,最终只是化成鱼刺梗在他的咽喉。

他心里终归还是抱着一丝幻想可能,让人再去探。

“你去吧,查清样貌、习惯。”他蹲在地上一粒一粒地捡起豆子,又一颗颗喂给那只泛着华彩的白鸟。

“你这个月的解药已经在你家里了,去吧。”

听到解药,下面那人立刻激动起来,匆忙道谢就立刻离开了。

男人慢慢地喂完了还沾着灰的豆子,坐在椅子上,仰头看着这栋他精心打造的楼阁,他的声音很低很慢,带着难以忽略的沙哑,黏腻阴冷:“我这座锁鹤阁,已经等它的主人很久很久了,快让我找到你吧……哥。”

阳峡县,申府。

“沈赋和这位申老爷还真有缘,文寻,你说是吧。”陈从玉琢磨过来,没话找话准备撩起话头。现今走了一路,申老爷已经找到好几处与沈赋这位县令相似的地方。

都喜欢吃清蒸鱼。

都喜欢当朝魏临明这位内阁大臣的词。

都喜欢穿麻布衣服。

不知道还以为他们是亲兄弟呢,陈从玉在后面听申老爷一个劲儿奉承,沈赋一个劲儿敷衍,乐得嘿嘿直笑。

旁边一个轻飘飘的声音传过来:“你就这么关注沈赋?”

陈从玉一下子止住了脚步,拉着文寻了胳膊问:“怎么了?又怎么了?我就是随意说说。”

文寻才不回答他的话,自顾自红了眼圈,搂住他的腰,头往他身上一抵。

“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陈从玉懵了,结结巴巴的:“我,我当然爱,爱你啊。”

他说完又看了眼周围,显然当众说这话让他有些害羞。

但文寻显然不这么想:“你看什么看,旁边有什么人需要你在意吗?连爱我的话都说的这么小声。”他声音很大,有意让某人听到。

前面沈赋的脚步明显顿了顿。

陈从玉逼的发汗,时隔多年再次体会到社会性死亡,挣扎了一会儿,他放大声音:“我爱你,我爱你,我最爱文寻,可以了吗。”

“这还差不多。”文寻总算满意了。

陈从玉任他靠着,一动不动,眼神涣散,看着还是好好的,其实走了已经有一会儿了。

文寻见他不说话,又问:“从玉,你是不是嫌弃我无理取闹了?”

“没有,绝对没有。”陈从玉斩钉截铁道,他是在被这位他的爱人作弄的无可奈何了。

今日的醋实在是让人牙酸啊。

“我不是故意这样的,你知道的,今天早上你自己出来见沈赋,可是没有叫我的。”文寻又像个温柔和顺的情人了,柔声细语地解释。

陈从玉接收到对方的控诉,知道今天实在是惹他不高兴了,于是妥协道:“那文寻想要我怎么做?”

文寻自然而然的接过:“长夜漫漫,独身凄凄。”

得,还是那档子事儿呗。

陈从玉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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